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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规定网络公司单户贷款kaiyun平台余额上限

发布时间:2024-08-24 13:30浏览次数:

  中新社北京8月23日电 (记者 夏宾 王恩博)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3日发文,就《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公开征求意见。《暂行办法》在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方面,提出加强业务集中度的监管约束,除10%、15%的集中度比例要求外,增加规定网络公司单户贷款余额上限。

  对此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,《暂行办法》规定,网络公司对自然人用于消费的贷款余额上限为单户20万元(人民币,下同)。主要考虑是坚持同类业务同一监管标准的功能监管思路,防止监管套利。考虑到网络公司的个人消费贷款客户多为下沉市场的长尾人群,规定与持牌金融机构同等金额的单户贷款上限,基本能够满足网络公司客户需求,一定程度上也可避免非理性的过度借贷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  同时,《暂行办法》对网络公司经营性贷款,不区分自然人与法人kaiyun平台,统一规定单户1000万元的上限。主要考虑有两方面kaiyun平台,一是坚持审慎监管,有效防范风险kaiyun平台。二是对标银行业同类贷款定义。

  上述负责人说,为确保相关规定平稳落地实施,《暂行办法》设置了两年的政策过渡期。《暂行办法》出台后,对目前单户金额超过上限的存量贷款,到期自然结清;对贷款到期后有续贷需求的客户,引导网络公司在过渡期间逐步调整单户金额,稳妥实现资金接续“软着陆”。

  《暂行办法》还提出,严禁出租出借牌照等违规“通道”业务,要求不得使用合作机构的预存保证金等资金放贷,不得与无放贷资质的机构开展联合贷款,不得向无放贷资质的机构转让信贷资产等内容。(完)kaiyun平台kaiyun平台kaiyun平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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